郑州瞻世客家文化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程

 

为了发扬学术民主保证科研成果的质量活跃学术气氛进一步推动郑州瞻世客家文化博物馆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制定该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程

一、学术委员会的性质

学术委员会是我校的的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对我馆科研工作起着指导与监督作用。

二、学术委员会的宗旨

学术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双百”方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倡导学术民主活跃学术气氛推动理论创新不断提高我馆的学术研究水平。

三、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审议博物馆科研发展规划、科研规章制度修订草案对规划、制度的实施进行民主监督

2、重点承担博物馆省级科研课题及其他重大调研项目的论证咨询工作

3、在申报省级和地厅级课题期间学术委员会要对每一个课题论证报告进行初审根据投票结果决定是否上报

4、指导、组织馆际学术交流活动

5、学术委员会可以对科研管理的工作随时提出批评和监督

6、落实博物馆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学术工作。

四、学术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

1、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博物馆全体成员按照成员推选资格投票选举并提交理事会讨论确认。

2、学术委员会成员任期3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因年龄等问题不能任满一届者一般不再入选。

五、学术委员会成员推选的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治学严谨在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有一定声望和学术影响力的教研带头人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全局观念学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徇私情联系群众热心学术研究活动有严格的纪律性。

六、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的工作程序

1、学术委员会在每季度召开一次季会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定期会议。凡有付诸表决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2、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均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以超过到会成员的半数票为通过

3、如有需要学术委员会可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充分听取意见

4、学术委员会在讨论涉及委员个人事项时本人必须回避。

发布日期:2020-05-01